第七百九十一章遍体文章 (第2/2页)
楚河却又开口了,开口便是绝世名篇。
一首接着一首往外蹦,好像绝世的好诗文,都不要钱似的。
只是词句零散,往往前言不搭后语,相互连贯不起来。
这让听的人都难受极了。
既感叹诗文的精美、妙丽,却又心塞听了一半,却不能听另一半。
为楚河的断章斩又续了一大波。
李世民也服了,同时明白过来。
若是不能执笔在手,眼前这个狂生东一句、西一句的乱来,只会让所有人都难受。
便慷慨一笑道:“也罢!也罢!朕不与你一个醉汉计较。今日朕便亲自给你研墨,你若不能做够名篇三十,朕摘了你的脑袋!”
李世民这话好像说的很过火。
放在别人身上,那一定是为难。
但是楚河这一晃神的功夫,嘴里已经蹦出了二十来篇名诗的残篇,只要补齐,三十篇诗还是不难的。
这也说明了李世民的爱才、惜才之心。
说罢之后,李世民竟然真的开始给楚河研墨。
如此举动,惊爆了一地的眼球。
知道楚河身份的程咬金和长孙无忌更是微张着嘴巴,心中有一万头羊驼飞奔而过。
同时也有些小小的嫉妒。
像他们为李老二出生入死几十载,又何曾有过此等礼遇?
这简直就是捧上天的节奏。
墨汁调好,楚河抽出笔来,沾染了浓郁的墨汁。
醉眼朦胧,似乎是在找下笔的地方。
桌面颜色太深,墙壁的颜色也不够浅,而且有些远,踉跄了几步,却没站起来。
一扭头,正巧看见长孙玉儿那一身素白的衣服。
于是抓起长长的衣襟,提笔就写。
早已经被楚河的举动震麻木的众人,再一次的感叹楚河的大胆之后,竟然欣然接受了。压根还没有回过神来,他这举动有多无礼,多放肆。
就连李世民本人,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劲。
当一个人的荒唐事做的足够多的时候,那么他无论再做了什么,仿佛都是理所当然,可以被坦然接受。
“知节骑马似乘船,眼花落井水底眠。无忌三斗始朝天····。”楚河这一下笔,就将程咬金和长孙无忌又给套了进去,他这一篇改自杜甫的饮中八仙歌,其中典故人名,此时多未出生,不好引用,便随手取了身边人补充进去,虽然少了点意思,但是···挖坑嘛!别在意。
李世民历来喜好书法,再见到楚河那一手灵动快捷,笔迹瘦劲的瘦金体之后,更是双眼冒光,如获至宝。
若非大庭广众之下,只怕就恨不得直接扒了长孙玉儿的衣衫,然后将这墨宝捧在手里细细观赏。
当楚河下笔写到:“我自一斗诗百篇,长安市上酒家眠。天子呼来不上船,自称臣是酒中仙。”之时,李世民反而失声一笑,心中那点小疙瘩,悄然散去。
自比酒仙,那就是个酒鬼了。
和一个酒鬼,特别是有诗才的酒鬼,何必计较那么多?
欣赏诗文,观其笔锋便可!
楚河下手飞快。
不大一会,长孙玉儿一身的白衣,便布满了黑色的文字。
堪称是遍体文章,字字珠玑。
写完了这通体的文章,楚河仰头栽倒在酒桌上,鼾声如雷似乎已经彻底醉晕过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