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三十九章:光头和毛痣 (第1/2页)
“这群兵痞子已经烂透了,游兄为何要提点那个张全蛋?”
在路上,高山有些不解问道。
游吹云长舒一口气,心中有些积郁,虽然他表面不说,但是看见这群有事儿没事儿就闹事儿的兵痞子们也很是闹心。
有时候大半夜睡觉还能听到山下传来这群兵老爷划拳喊酒的声音。
游吹云轻声道:“这个张全蛋虽然嘴上每个把门儿的,但是我观他气息绵长,体格保持得壮硕匀称,很明显和其他膘肥体重的兵痞子不一样。说明就算在如此糜烂的环境之中,他至少也有自己的坚持,没有被腐化。
我觉得他还有救,所以就顺嘴给他多说两句,就看看他能不能开窍了。”
高山缓缓颔首:“原来游兄是这般考量,倒是洞察力十足”
“高兄谬赞,我不过是看不惯罢了。”游吹云顿了顿:“其实人是非常复杂的,表面看起来烂透了,也许里面的果肉还是完好的。”
“怎么,游兄想要做一回驯兽师?”
高山倒是来了兴趣。
“我?我可没得那资格,这种事情太费力气。”
高山背着双手,目视前方:“三百人的卫队,合法合规的军队……游兄,这股力量若是利用好了,那便真真的有了很强大的臂助——说到底,他们是你的手下啊。”
游吹云捧着脑袋,说道:“高兄说得容易简单,要驯服他们,成为臂助,可不是说让他们整肃军容,焕然一新便可以了……一只部队要有战斗力,就必须要像狼群一样凶狠。很明显我不是做头狼的料……况且我也没这个资格,我还没上过真正的战场,只是见到了战争的残酷而已。”
高山却扭过头来,似笑非笑:“那就是真的不要了?”
游吹云喉咙里哽了一下,脸色流露出一点尴尬:“那也不能这么说,归根到底我若是掌握了这三百人私军,确实很有用处。”
高山点点头,二人来到寸金峰不远的小城镇,这个城镇还真没确切的名字,因为靠近寸金峰,便被人们称作寸金。只是通往主峰南天峰路上的一个交叉口而已,许多客栈酒肆,驿站也修得颇大,就是许多商队的休息站。
而寸金峰离主峰有数十里远,所以像他这样都乘坐南天门豢养的神鸟大鹏。
这种大鹏也不是一般经商的家族养得起的,否则拿来运货也是速度极快。
大夏王朝的运输手段主要还是水路,灵石驱动的大船跑得飞快,朝发白帝暮江陵,是大多数商人选择的运输货物的手段。
而对于无河渠之地,便用灵兽驼货,大物件如阁楼一般的便驾驭神象,普通物件便用灵马马匹完全合适了。
如果说有什么重要的物件,或是非常昂贵的,送货一定要最快的,便是大鹏一类的巨禽。
大夏最大的商团老字号万宝阁便有这种最昂贵的运输手段,据统计万宝阁的起码在全国各地建了十数鹏鸟监,大鹏鸟等巨禽近百,而唯一能与他们数量保持齐平的便是大夏皇朝的群牧监了。
而南天门如此豪横,所豢养的大鹏鸟也就七八只左右,由灵兽峰培育饲养长大。
按理说游吹云这些人本坐不成这昂贵的鹏鸟,但南天门为了众弟子出行方便,当真也愿意下血本,也算是南天门的仁义之处了。
当然。
有一点需要特别说明,不是说所有南天门弟子都有资格乘坐公共大鹏。
这里提到的乃是普通弟子,而不是十数万的南天门记名弟子。
普通弟子不仅仅是登记在册,还是实打实的拜南天门的长老们为师,是正儿八经的学艺弟子。
外门弟子就分这两类,一类是记名弟子,一类是地位高许多的普通弟子。
而普通弟子们都不会穿最下等的红腰带制服,而是身穿橙腰带及以上的制服。
大部分的最底层的记名弟子们,都只能靠自己的双腿,有钱一点的租借专门的灵马来来回奔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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