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4章 正义群殴 (第2/2页)
说着往书房走去,伊织忠道好奇地跟了过去,见他跪坐在案前在一张纸上写了张留言——
“早上好御子,今天的早餐我想吃红姜天妇罗还有可乐饼,作为交换,回家路过甜品屋的时候会给御子带早上的第一份慕斯蛋糕,拜托了。”
最后画了个可爱的笑脸。
“早上御子起来看到这个就行了。”东野瑜看向伊织忠道。
老爷子坐在旁边瞅了眼,点点头。
东野瑜拿了块镇纸压在留言纸上,往书房外走去。
“阿瑜。”
东野瑜回头。
伊织忠道说道:“早些回来,御子她很想你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
东野瑜点点头,辞别伊织老爷子,一边往伊织家庭院外走,一边将澄明一文字长光的绳带解开,挂在腰间,方便拔刀。
虽然铳刀法严格,但拥有正式身份的除妖师豁免这条法律,可以佩戴真剑。
路过神社时,东野瑜在神社拜殿顺路拜了下,算是打个招呼,全礼数。
不然人家稻穗姬帮自己这么多,路过人家神社都不打个招呼,太没礼貌了。
拜完神转身正要走,却恍然发现神社里多了很多灯笼,周围满是红枫,星空也变得梦幻起来,戴着狐狸面具、白衣绯袴的巫女拿着烟杆在石头狛犬背上敲了敲。
“好久不见,春塬前辈。”
“那些妖魔找上你了?”
“嗯,在下的一个追随者被他们抓了,得去救一下。”
春塬若有所思:“说起来,你不在的这段时间确实有妖魔在绫濑坂周围窥伺,以你的修为,应付起来可能会比较吃力,而且说不定有陷阱。”
“即便是陷阱,你也要去吗?”
东野瑜点点头:“在下就一个追随者,要去的。何况迟早要面对那些妖魔,这次去看看到底什么水平,心里有个底。”
春塬点点头,没多说什么,也没有给予帮助的意思,只是提醒道:“如果发现情况不对劲,第一时间用符咒。”
说罢化作烟云消散,神社重新暗淡下来。
刚出神社,神宫寺柊镜打来电话。
“我到你家门外了,你在哪儿?”
东野瑜:“.什么意思?”
我刚才只是想跟你说一声,让东京这边的除妖师多留意一下,好让自己能获得那些妖魔的信息,你怎么直接干我家里了?
话筒里传来神宫寺柊镜清冷的声音:“我把事情跟父亲说了,他组织了家里的一些长辈,又通知了东京周边能赶到鹤归山的除妖师,准备一同前往。”
我测,这么多人?东野瑜讶然:“这么大阵仗,柊镜你也不怕我在说谎?”
“你不是那种人。”
“那些妖魔很危险,可能会死人的。”
“放任那些妖魔为祸世间,会死更多人。”
“好吧,你说的有道理。”东野瑜无奈,人都叫来了,总不可能让人现在又回去。
“万一闹了乌龙,那我就是褒姒,你就是周幽王。”
神宫寺柊镜没反应过来似的愣了一秒,随后抿了抿小嘴。
“如果是错误消息,那你要跟我一家一家上门道歉。”
她平静说道,随后询问:“所以你在哪儿?”
“我先去鹤归山了,绣吉在那些妖魔手里,我得先去把他救出来。跟你们一起目标太大,容易打草惊蛇,到时绣吉恐怕小命不保。”
神宫寺柊镜沉思两秒:“请一定要小心,我会跟我父亲说一声,先以围山为主,你救出绣吉后记得来信,到时我们在一同除掉那些妖魔。”
我超,什么叫默契啊?东野瑜脸上露出笑容:“正有此意,那么到时再联系,路上小心。”
挂电话后,东野瑜下了参道,已经有一辆雷克萨斯停在这里等待了,这是刚才拜托衫田夏子给安排的车。
这次面对的妖魔不比以往,自然要肉身前往,全力以赴,不过肉身不比阴神,可以夜游数千里。
东京市区到鹤归山有一段不短的距离,靠腿过去的话,哪怕是自己变回原形全速奔跑也要花一个小时。
坐车虽然没快多少,但胜在省力,可以时刻保持巅峰状态。
大约五十分钟后,载着东野瑜的车停在了日之出町靠近鹤归山的一座村镇里。
这边已经能遥望那座在夜色中依然显得漆黑的山体了,不过由于担心司机的安全,没有让他过于靠近。
“多谢,就到这里吧,回去的路上请小心。”
东野瑜下车与司机道别之后便隐匿气息,花了几分钟奔跑到鹤归山下的公路边上,抬头一看,果然妖气冲天,这妖魔有点猖狂,一点都不掩饰的。
当然,也可能是故意吸引自己入瓮。
不过谁捉谁却难说的很呢。
东野瑜检查了一下身上带的符咒、刀的状态以及丹田中沉浮的跑路符咒和纯阳剑匣。
要是酒吞童子亲自来,自己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唤出纯阳剑。
检查完毕后,东野瑜瞅了眼周围。
到这边时还没看到神宫寺家召集的除妖师们,大概是还没到——集结人手需要的时间不会太短,自己径直来到鹤归山,肯定是比他们快不少。
正好,东野瑜赶紧找了条小路摸黑上山,免得山上的妖魔被惊扰到。
“两天了,你家主人还不来救你,真是个无情啊。”
一个古怪的男人注视着被一圈树枝围起来的大鸽子,他身材瘦高,手脚细长得让人感觉古怪甚至恐怖,马脸,五官像是拼凑起来的,眼睛直冒绿光,好像下一秒就要把这鸽子给活吃了。
躲在自己翅膀下的绣吉不敢看他,只是咕哝着:“主公英明睿智,不可能中你们这些妖魔的奸计,趁早死了这条心吧。”
“你说什么?!”男人大怒,张嘴露出满口獠牙。
“别吃我!”绣吉只看一眼就骇得浑身羽毛都立了起来,身体抖得像是筛糠子。
一旁的胖子瞥了他一眼:“土蝼,你敢吃?到时候引不来那小子就准备自己去谢罪吧。”